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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来源:   作者:佚名  阅读:
长城宽带剩余50%股权,公司与中信网络于2012年6月1日签署了《关于实施长城宽带2012年度投资计划的股东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信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附条件同意实施乙方提出的长城宽带《2012年度投资计划》,该条件为:不得出现如下情形——违反长城宽带平稳、持续的发展原则或影响甲方稳妥出让其持有的50%股权或出现有损长城宽带利益的行为。
2、为保障长城宽带平稳、持续的发展以及甲方能稳妥出让其所持有的长城宽带50%股权及保障甲方的股东权益不受乙方提议实施2012年度投资计划的影响,乙方保证督促长城宽带严格执行其提出的长城宽带《2012年度投资计划》,不利用其在长城宽带的股东、所控制的高管人员地位以及在实施长城宽带《2012年度投资计划》中的具体行为,损害长城宽带及甲方的利益,确保甲方在长城宽带的股东权益及长城宽带的资产价值,均不会因为长城宽带实施上述投资计划而受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3、若甲方发现乙方利用其在长城宽带的股东、所控制的高管人员地位以及在实施长城宽带2012年度投资计划过程中,违反长城宽带平稳、持续的发展原则或影响甲方稳妥出让其持有的50%股权或出现有损长城宽带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相应行为。若因乙方行为造成长城宽带或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在要求乙方停止相应行为的同时向乙方提出追索损失的要求。赔偿金额以甲方确定的时间点(该时点不晚于本协议期满日或本协议停止履行日后30日,以较早的时间为准)所持有的50%股权价值与该股权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50%股东权益评估值之差额,具体数额由长城宽带聘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赔偿金额最高以长城宽带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50%股东权益评估值 (依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出具的“国友大正评报字(2011)第112C号”《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5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61,650.00万元为限。
4、为保证本协议的实施,各方同意由乙方以其所持有的北京电信通电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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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相关担保协议由各方另行签署。
5、本协议履行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所涉及的长城宽带2012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完成或甲方出让其长城宽带50%的股权工作全部完成止,两者以时间在后的为准。若甲方出让其长城宽带50%股权的工作在2013年12月31日前尚未将长城宽带50%股权挂牌转让,本协议至2013年12月31日终止。
6、 本协议在各方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经其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在其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权质押登记文件。
长城宽带2012年度投资项目及金额如下:
投资项目
金额(元)
社区接入—线路投资
315,000,000.00
社区接入—设备投资
135,000,000.00
商业接入
60,000,000.00
城际互联网络扩容
10,000,000.00
城域网建设—新建线路部分
67,500,000.00
城域网建设—核心路由器
21,007,356.48
城域网建设—NAT设备
16,226,650.00
城域网建设—传输环设备
28,534,000.00
城域网建设—商业网建设
5,302,000.00
认证计费系统扩容
24,000,000.00
CDN服务器采购
40,000,000.00
运维管理系统建设
2,000,000.00
运营支持系统建设
8,000,000.00
合计
732,570,006.48
投资计划的实施有利于长城宽带快速增加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提高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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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6月18日(周一)上午9:30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年6月18日(周一)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成都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议题:
《关于同意长城宽带实施201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的对象:
1、凡截止2012年6月12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14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顺城大厦5楼鹏博士公司董秘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联系电话:028-86742976、028-86755190;传真:028-866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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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邮编:610015
4、 联系人:高飞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发布时间:2012-06-07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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